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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软件盗版之十大误区
作者: 来源: 日期: 2006-7-25,13:34

  在中国做软件,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市场环境太差,盗版现象十分猖獗。盗版这个老大难问题让所有开发和销售正版软件的企业都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不少企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打击盗版已经刻不容缓。然而,目前社会上对于打击软件盗版还存在着很多认识上的误区,笔者仅根据自己在业内工作的切身体会,列举十条供大家参考。

  打击盗版最受益的是国外软件厂商

  根据连邦公司的统计,目前中国市场上流通的软件至少有60%是国内软件企业的产品,而国外软件不到40%,因而在国内软件市场上,国内企业的销售额会占整个软件销售额的70%以上,打击软件盗版无疑会使更多的国内软件企业受益。其实,对于微软等国外大企业而言,中国市场只是它们全球市场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甚至不到1%或者2%);而对于尚无力开拓国际市场、系生存与发展全部于国内市场的本土企业而言,丢失了国内市场就等于缴械,等于死亡。前几年通过连邦公司销售软件的国内厂商有600多家,现在倒下了一大半,仅剩不到200家,这除了企业兼并、改变销售渠道等因素外,与盗版现象这几年愈来愈猖獗有直接的关系。由此可见,打击盗版,国内厂商会是最大的受益者。

  国外软件厂商凭借资本和在其他地区市场上的优势,对软件盗版持一定的放任态度。因为盗版在中国市场盛行并不能给它们带来致命的伤害,反倒会毁了中国自己的民族软件产业。微软们挺到中国加入WTO后可以尽情享受中国政府打击盗版的成果,而大多数本土企业却很可能挺不到那一天。据悉,比尔·盖茨就曾经“语重心长”地说过“让他们(中国人)盗去吧”。盗下去的结果是总有一天我们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可惜很多政府官员却认为中国的软件盗版是盗外国人的版,打击盗版会让国外厂商受益,对提升国内软件企业的市场空间微不足道。之所以持有这种观点,可能与他们对中国软件市场了解不够有关。殊不知中国的软件市场,对外国公司来说,即使是全部为正版,也只是增加1%左右的营业额和利润,只能算锦上添花,但对于中国的软件企业来说,则意味着全部,意味着雪中送炭。如果大部分市场被盗版占住了,国内的软件企业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中国如果任盗版泛滥,那等待中国软件企业的必然是前仆后继的死亡。

 

 个人用户是打击盗版的重点

  如果主要是个人用户使用盗版软件,那么中国软件市场的情况不会像今天这样糟糕。中国盗版所导致产业危机的根源恰恰在于机构用户盗版,大多数的企事业单位乃至政府机构使用盗版——它对软件产业的危害要大大超过个人用户。例如,某知名电信企业拥有1万多名员工,几乎人手一台电脑,但是用于购买软件的钱每年不到200万元;如果使用正版软件的话,即使只安装最基本的操作系统和日常的办公软件,平均一台电脑一年至少也需要2000元购买软件,那该企业每年的软件支出至少也应该是2000万元;中国的广告和图文处理公司多达几十万家,它们中的大多数是利用盗版的图形图像软件制作广告、图像获取高额报酬;对于政府机构及其他财政拨款单位,其使用盗版软件的现象同样也十分严重。

  业界人士认为,打击盗版、维护正版的重点应放在赢利机构和政府机构上。要采取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等措施保证这些机构尽快大面积地使用正版软件,这样即使中国的企业和政府机构只有一半用上正版软件,中国的正版软件市场也会增长3~5倍。

  中短期目标是要达到较高的正版率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使用软件的正版率要低于5%。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只要在未来5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软件市场达到20%~30%的正版率,正版软件市场就要比现在增长10倍以上,软件市场环境将发生本质的改观,本土软件企业的经济效益必将明显好转。

  打击盗版就像铲除腐败等许多艰苦而又必须解决的事情一样,需要脚踏实地,不可能一蹴而就,套句俗话,就是要“逐步正版化”。但是,打击盗版一定要能不断地前进,比如今年的正版率比去年高一点、明年又比今年高一点,而不能像现在这样,一年比一年看不出什么进步。在中国实现20%~30%的正版率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事情,只要政府部门采取合理的措施,软件产业的同仁齐心协力,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点。

 

 正版软件的价格太高

  提起正版软件的价格,人们总是说价格偏高,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完全正确。现在市场上,28元钱一套的正版软件已经屡见不鲜了,甚至低到9.9元钱。但是,这些软件的盗版还是满天飞。事实上,同样一款游戏软件,在中国大陆卖50元人民币,在中国台湾省卖300元台币,在美国卖50美元,这样一比就可以知道,中国软件市场的定价已经充分考虑到中国人的收入差距因素。产品价格的高低只有与正常的开发生产成本相比才有意义,正版价格再低也低不过盗版,因为相对于前者投入的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成本,后者几乎是零成本。对于那些将盗版软件的市场泛滥归罪于正版软件价格高的人,笔者不得不呼吁“千万别怪国内软件企业的正版价太高”,因为已经有太多的软件企业连维持生存的资金都拿不回来而关门倒闭,正版软件的价格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盗版泛滥是因为中国的法制不健全

  事实上,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是较为健全的。在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刑法》中,专门辟有一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也就是说从立法上而言,我们采取了所能采取的最严厉的措施——刑事制裁来保护知识产权;另外,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基本民事法规中也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而且,我们不但有统一的《著作权法》,还有专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关键的问题在于执法。仅就行政执法而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等诸多部门都承担了部分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但是“政出多门”这种中国行政的通病事实上造就了没有哪个部门真正负全责,执法不严的状况令人堪忧。执法不力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在有些地方,当地政府竟然成了软件盗版“产业”的保护伞,盗版已经造就了独特的利益集团,而腐败无疑在某种程度上是打击盗版的最大障碍。

  盗版从业人员是散兵游勇、乌合之众

  笔者曾经在不同的场合不止一次地呼吁:盗版已经形成一个产业!不要以为只有街上或者电子市场里晃悠的那些衣衫不整的农民兄弟才是盗版的从业人员,他们只不过是为经销商、制造商牟利的盗版销售终端,是他们的同盟军,只能拿到极为低廉的回报。伤害整个民族软件产业的不是这些勉强糊口的农民兄弟,而是雇用他们的经销商、制造商。

  盗版业除了它的名字有点难听之外,它的运营事实上严格按照正常的商业规律和体系去运作。盗版业是有组织和严密的分工的,例如,北京某电脑市场的保安出面制止一些盗版软件贩卖商,结果事后有几十人冲击和砸破电脑市场的店铺柜台,防爆警察费了好大劲才将冲突平息下来。这件事充分说明盗版业内部是有组织的,其内部有着合理的分工,制造与销售分离,所以抓几个卖盗版光盘的人是很容易的,但要抓出那些盗版软件的制造商和经销商、打击整个盗版产业链却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们首先必须在认识上纠正以前认为盗版从业人员无组织、无规模的看法,正确对待打击盗版;其次是必须反思中国打击盗版的策略和行为方式。这不是光靠警察抓几个卖盗版的人就可解决的,问题是要把那些制造商、经销商找出来,这个过程需要成熟的策略和彻底的勇气,因为那些既得利益者不会轻易放弃。

  卖盗版的利润一定很低

  有不少人认为,卖盗版软件跟卖正版软件相比,其利润一定要低很多,事实却恰恰相反。显而易见,盗版软件主要的成本集中在压盘和销售两个环节,而恰恰是这两个环节的毛利率都要超过150%。压一张盗版光盘的成本大致是1元钱,出“厂”的价格至少是2.5元;而最终的销售价格每张盘至少是7~8元钱,毛利率都超过100%。按照马克思关于利润率和从业的著名论断,这么高的利润足以让从业者赴汤蹈火而在所不辞了。目前的真实情况是,卖盗版软件不必承担像卖毒品一样的高风险,而可以轻松享受卖毒品一样的高利润。

  所以真实的状况是,盗版正在以极高的利润摧毁正版,而且这个利润是基于正版为其支付的庞大研发与推广成本上的。

  只要打击生产环节就可以堵住盗版

  软件的盗版不仅体现在生产环节,更令人头疼的还在于消费(使用)环节。在一个单位内部,几十台甚至几百台电脑只买一套正版软件,这是“共用”形式的盗版;同时,互相之间借用软件在国内非常普遍,企业之间、个人使用者之间的借用十分频繁,正所谓“一张正版走天下”。国内的很多用户对此似乎很难理解,“我掏钱买了软件,难道连所有权都没有吗?我无权借给别人用吗?”是的,我们出钱购买的通常只是授权单机版的使用权,而并不享有该软件的所有权和复制权——也就是说你有权把买来的软件在一台机器上使用,而无权复制在多台电脑上使用,更不用说借给别人使用了。

  除了借用和共用之外,网上下载也成为盗版的又一重要途径。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无疑为软件的非法复制提供了温床,现在能上网的人都基本上不去中关村买盗版了,而直接从网上“Download”(下载)了。这正是软件产品与传统物品在流通上最大的不同,例如,鳄鱼牌的皮带很好,仿制的也很多,但是你却不能免费从网上“Download”下一根皮带来。 另外,通过刻录光盘等形式的盗版在非法传播软件中也越来越普遍。因此,打击盗版软件的生产源头虽然相当重要,但同样不可忽视打击消费环节的盗版。

  买盗版软件也花钱了

  言下之意就是,我也为使用软件而付了钱,但这个买卖环节忽略了交易的正当性。盗版软件是一种事实上的盗窃行为,买盗版软件从实质上来讲是“买赃”。在国内,人们一般都清楚买赃或者替人销赃是要承担经济责任的,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却很少有舆论指出,买盗版软件也相当于买赃。买盗版软件的人越多,也就更刺激了盗版软件的生产。

  盗版促进了IT产业的发展

  随着本土软件企业的不断死亡、本土软件人才的流失、国际软件行业竞争的加剧,我们现在找出盗版有碍中国IT产业发展的证据比若干年前要容易得多。但是,仍然有很多人,他们身在软件企业外,但他们有可能是影响立法的学者或者影响执法的政府官员——还或多或少地认为,没有盗版,中国的IT产业不会有这么红火(虽然不是足够红火)。他们强调的主要理由是:如果没有盗版,大多数中国人还用不上Windows,用不上现在广为应用的各种工具软件,甚至会没有人买电脑。

  不得不指出的是,他们用以支持自己的理由事实上只是对于现状的一个描述:中国有这么多人在使用盗版软件。他们没有注意到另外一种可能:如果没有盗版,中国本土会诞生一批强大的软件企业,市场上各类软件产品更加丰富,经过充分的竞争,中国人可以以一个合理的价格(既不像微软的产品那么高,也不像盗版软件那么低)选择、使用自己喜爱的正版软件。他们认为盗版软件促进了电脑知识的普及,但他们似乎没有看到因为盗版而导致的中国本土软件企业的消亡,更没有看到因为盗版的泛滥,今后不会有企业开发中文版的软件,也就用不上中文版的软件了。

  也许有人说,盗版对正版也有一定的促销作用。笔者以从事正版软件销售、参与构建中国最早也是迄今最大的正版软件销售连锁组织的经验为依据,认为:即使盗版对正版起到了一定的促销作用,也仅仅是短期的,从长期来看,盗版对正版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它不仅打击了软件企业开发产品的积极性,而且堵死了软件开发商和销售商的现金流,成为制约软件产业发展的一颗“毒瘤”。软件产业要向前发展,打击盗版刻不容缓。